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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进阶需打破七大禁锢
当前全球已启动或在建的智慧城市达1000多个,中国以500个试点城市居于首位,是最大的智慧城市实施国,后续成长空间广阔。尽管发展态势良好,大多的智慧城市建设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例如战略目标不明、运营模式不佳、资金缺口等问题。而为了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城市规划者需要以新一代智慧城市为主体思想,以数据开放融合共享、发展绿色经济、网络空间安全防护为主要目标,通过体系规划、数据主导、创新革新,推进新一代科学技术与城市现代化深度融合,实现城市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在建设新一代智慧城市之时,城市管理者需要在建设过程中思考七个问题,以突破传统智慧城市思维的禁锢。
新一代智慧城市不能缺乏自上而下的总体战略规划
由于各城市、各部门对智慧城市理解不同,以往的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各不一致,导致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存在着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技术与功能分离等情况。因此,城市的后续发展缺乏可持续性与前瞻性,总体战略设计与市民体验、新技术应用、商业模式无法彼此协调。而新一代智慧城市拥有从上而下层次分明的架构,包括战略规划、系统分析、建设运营、实施后评估及优化管理等,能够避免实践过程中的混乱无序。
在设计新一代智慧城市总体战略时需要思考战略目标、领导能力、成功要素、潜在风险四个维度。
·明确战略目标。首先,设计层面需要统筹全局,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建设方案。以用户核心目标为中心,根据发展任务的优先级,重点发展相关领域的智能化应用,构建高效的普惠公共服务框架,精细化社会管理体系才能最终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辅相成。其次,执行层面需要对全局进行从业务和数据到系统和技术等多角度的全面分析,在确定统一共享的协同目标后,合理安排功能、架构、数据和资源,完成流程改造、知识普及等任务,梳理业务与系统以及各项任务间的协同关系。
·协调各方的领导力。自上而下、层次分明的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包括各级政府、企业与公众。各地政府在其中充当利益协调者的角色,地方政府领导人承诺负责制定、沟通和推动可持续发展计划。通过市级、区级以及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沟通,实现当地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利益相关方需要共同制定统一的愿景,将各方分散的利益与共同目标结合在一起。政府公开城市规划和数据,邀请公众参与整体规划并提出建议,达成社会共识。
·关注成功要素。在设计总体战略时,顶层设计者需要充分关注影响新一代智慧城市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例如市民体验是城市设计重点,是衡量城市智慧与否的标准。在顶层设计时,需要探索新的技术架构、新的技术应用与新的商业模式,以及应用多样、相互作用、不断演化的综合性复杂系统。
· 控制潜在风险。识别与控制潜在风险也是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重要部分。顶层设计理念容易局限于部分领域,如将城市限定为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对城镇化、现代化和绿色化等部分的认知不足。各个城市按照各自规划建设,造成盲目建设、重复建设以及缺乏可持续性的资金投入等诸多问题。
新一代智慧城市不是大规模复制品
当前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部分地区未考虑自身的优势与劣势,直接套用国际或企业提供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造成城市千城一面,未凸显地区特色。传统智慧城市建设主要由政府推动,企业与公众尚未深入参与,因而无法针对当地企业、民众需求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战略规划。
随着政府对于新一代智慧城市建设认识的加深,根据自身优势因地制宜的建设方式将成主流。例如上海市的智慧城市规划关键点在于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将互联网与生活场景结合以扩展互联网应用,使居民获得更加便捷的日常生活。而宁波的经济发展不及上海,但宜居指数却更高,因此宁波以“宜居”为建设中心,借助旅游、人文等产业经济打造宜居城市。
大城市之间可以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以解决“复制品”问题。如江苏智慧城市群以南京为核心,以江北新区为桥梁,联通苏南、苏中,建设智慧基础设施与平台一体化,推动江苏省智慧城市群综合接入平台,在政务、民生服务、交通等领域打通城市智能发展。大城市带动小城市这一城市群模型也是解决智慧城市千篇一律的有效方法。例如杭州市与云栖小镇。双方在互联网产业方面进行协同,云栖小镇重点发展云计算产业,辅助杭州的信息产业发展。
新一代智慧城市不能局限于某些模式
在早期的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独资模式最为普遍。在此模式下,政府可控制使用和经营模式,能对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进行全面监管,但由于政府需要承担全部建设资金,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运营与维护,因此资金压力较大,适合经济发达、财政充足的城市采用。由于政府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企业的参与则会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未来新一代智慧城市建设将呈现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各级政府通过颁布规划政策为企业参与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企业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
新一代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营中,企业参与方式主要为以下四种:
·政府投资,企业运营。政府主导并负责主要投资,运营商为政府提供相关支持,因此政府对项目的控制力较强,能够发挥政府与企业各自优势,降低建设与运营风险。例如,西班牙巴塞罗那市政府出资研发养老服务电子系统,病患可通过数字医疗平台在线咨询、问诊和挂号预约医生和专家。
·政企合资。早期需政府投入必要资金进行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企业在政府支持下全面参与后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由于政府仅支付部分资金,因此财政压力较小。例如德国波恩市政府拨款75万欧元,200家私营企业出资270万欧元,并向州政府和欧盟申请资金支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
·PPP模式。企业获取特殊许可,利用自筹资金建设并在一定时期内经营项目,期满后将移交给政府。采取这种模式对于政府来说资金压力较小,但由于企业需要承担建设资金及运营风险,政府无法保证企业能够在运营期间实现盈利,这将降低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企业独资。与PPP模式的不同在于企业拥有项目所有权,不需要向政府移交项目。企业承担建设运营全部投资,政府对企业难以进行干涉与掌控。
新一代智慧城市平台不能造成数据孤立
未来的物联网平台得益于统一的数据标准与管理以及技术进步,能够将多种传感器集中于一个设备,实现全面连接,增强数据收集能力。受制于物联网平台连接状况的限制,早期智慧城市数据也呈现割裂状态。随着物联网平台相互连接,系统之间的数据也将实现联通。开放数据将打破数据孤立且数据之间将产生协同效应,形成智能化系统生态圈。在此过程中,企业通过提供技术支持推动数据的融合与存储。
新一代智慧城市不能被动应对数据安全
随着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在安全领域的应用,数据安全防御将从被动型防御转变为更为高效、迅速地主动型防御,并对安全防御技术与管理进行持续性监管。例如在杀毒领域中,利用深度学习技术自动构建恶意代码识别特征,而非在病毒蔓延后升级病毒库;在反欺诈领域,利用机器学习对网页进行检测实现对欺诈网站的提前识别,而非在发生欺诈事件后关闭非法网站,并通过提升安全防御技术与管理水平对后续结果进行持续跟踪。
新一代智慧城市不能缺少政府、实施企业以及公众三方共同参与合作
未来,政府、实施企业与公众三方将通过共同合作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且各自的参与程度将发生变化。政府将从主导者转变为引导实施企业建设,实施企业则从参与者转变为主要的推动者,承担大部分项目,公众的参与度也将通过完善参与机制而得到提升。
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为智慧城市建设制定目标,规划实施路线,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保护公众利益。同时,作为投资者,利用自身财政资金或企业合作投资智慧城市建设。
公众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扮演数据生产者、最终使用者的角色。公众是智慧城市数据的最初提供者,随时将生活工作中的出行、消费、社交等数据反映给政府平台。实施企业投资或将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实施企业作为技术提供者、创新主力以及投资者利用自身技术、人才、项目经验向政府提供解决方案。借助政府提供的良好商业环境,实施企业或将提供更为高效的创新技术与解决方案。
新一代智慧城市不能缺乏持续不断的创新
创新体系包含政府机构、研究机构、企业以及服务主体,其中服务主体包括孵化器科技园、金融机构与服务机构。前三者在政府政策、财政资金支持、补贴等措施的支持下已经较好地实现了联动。然而服务主体在整个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未达到最大化,例如在金融机构方面,当前初创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创业资金的门槛仍旧很高。随着创新体系完善进程的深入推进,创新体系服务主体将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孵化器科技园、金融机构与服务机构将在新一代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向创新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政策、法律等方面全方位支持,为持续不断的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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